心房颤动(atrial fibrillation,简称房颤)是人群发病率最高的一类心律失常。房颤不仅可引起心悸、胸闷不适等症状,影响生活质量,还可损害或恶化心功能,影响心排血量,导致或加重组织器官的灌注不足,引发脑卒中等血栓栓塞并发症,增加猝死风险[
本指南采用ESC临床指南工作委员会的政策,标示了诊断与评估、药物和各种治疗方法的应用推荐类别与证据水平(http://www.escardio.org/guidelines),见
推荐类别与证据水平
推荐类别 | 证据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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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 | 已证实和(或)一致认为有益和有效 | A级 | 证据来自多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者多项荟萃分析 |
Ⅱ类 | 疗效的证据尚不一致或存在争议,其中倾向于有效的为Ⅱa类,尚不充分的为Ⅱb类 | B级 |
证据来自单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非随机研究 |
Ⅲ类 | 已证实或一致认为无用或无效,甚至可能有害 |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以及诸多慢性疾病患者生存率的提高,房颤发病率和患病率呈上升趋势。弗雷明汉心脏研究(FHS)数据显示,过去50年间,房颤患病率增加了3倍,预计到2050年,亚洲房颤患者将超过7 200万人[
房颤发病率的增加一方面导致了因房颤相关的急诊和住院人数持续增多[
心悸是房颤的主要症状,其他常见症状有胸闷、头晕、乏力、运动耐量下降等,部分患者可能表现血栓栓塞或心力衰竭(heart failure, HF)等并发症的症状,部分老年患者少有或无明显症状(可能与其心室率控制较好、或是合并房室结疾病有关)。体格检查可发现三个"不一致"征象:心律绝对不整、第一心音强弱不等、脉搏短拙(脉率<心率)。
是诊断与监测房颤的主要手段,常规心电图记录或动态心电图(含心电监测)描记(≥30 s)显示,窦性P波消失,代之以频率350~600次/min的颤动波(f波),RR间期绝对不等。
根据房颤发作特点、持续时间以及选择治疗策略分为三种类型。
阵发性房颤(paroxysmal AF):指持续时间<7 d的房颤,常≤48 h,可自行终止或干预后终止。其中,因各种急重症在急诊与住院期间首次发现的房颤,而不清楚既往发作情况或其持续时间,属于新发(new-onset)房颤或首次诊断(first diagnosed)的房颤。
持续性房颤(persistent AF):指持续时间≥7 d的房颤,需药物或电转复终止发作。其中,长程持续性房颤(long-standing persistent AF)是指房颤持续时间可≥1年,还可采取节律控制措施。
永久性房颤(permanent AF):不适合转复窦性节律(简称复律)、复律失败或复律后24 h内再次复发的房颤,患者和医生共同决定不再进一步尝试恢复/维持窦性心律。"永久性"房颤部分反映了患者和医生的治疗态度,而并非完全是房颤自身的病理生理属性。如果采用节律控制策略,则重新归类为"长程持续性房颤"。
急性房颤患者应首先评估其血流动力学与呼吸、意识等器官功能状态,必要时给予循环与呼吸支持治疗等,维护重要器官功能。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是指组织器官低灌注或伴有低血压,若不及时处理就可能造成休克或心脏骤停等,临床表现如下特点:①收缩压<90 mmHg或原有血压基础上降低30%以上(尤其是老年高血压患者平时血压控制不良时),并有低灌注表现,如意识改变(烦躁不安、反应迟钝或淡漠、晕厥)、皮肤湿冷、尿量减少[<0.5 mL/(kg·h)];②急性肺水肿;③急性心肌缺血或心肌损伤(静息时持续性胸痛和/或呼吸困难,并有急性缺血或损伤的心电图表现、或心肌损伤生物学标记物升高)[
此外,应特别注意预激综合征伴发房颤是最危险的心律失常之一[
在纠正与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的同时,全面病史询问、重点体格检查、以及除上述心电图与心电监测外必要的辅助检查有助于评估急性房颤患者的整体状况,如房颤相关的病因或诱因、血栓栓塞风险、症状严重程度等。
(1)病因或诱因评估:综合评估患者的基础疾病、识别和及时治疗潜在诱因(或促发因素)非常重要,是急性房颤急诊管理的主要任务。房颤发病机制复杂,多方面因素均可增加房颤易感性,促进房颤的发生与发展。
急性房颤的常见病因和诱因见
急性房颤常见病因和诱因
病因 | 诱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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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增加 | 急性感染或脓毒症 |
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心力衰竭、瓣膜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心包疾病等) | |
非心血管疾病 | |
内分泌代谢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嗜铬细胞瘤、肾上腺皮质疾病、糖尿病等) |
|
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肥胖、饮酒、吸烟、体力活动过量/不足等) |
病史询问:询问房颤发作开始的时间、持续时间、加重因素,特别是了解既往可能的心电图记录以及曾得到的医疗干预等。询问房颤相关症状,了解症状严重程度及其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如表现有黑矇、晕厥,需警惕可能存在≥3 s的心室停搏、主动脉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急性栓塞并发症等。询问患者基础病症,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心脏瓣膜病、HF,有无脑卒中、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肾功能不全、出血史等。
体格检查:除上述"三个不一致"征象外,心脏瓣膜区病理性杂音常提示心脏瓣膜病、心肌病等;双肺湿啰音伴或不伴哮鸣音常提示肺淤血/水肿;颈静脉充盈或怒张、低垂部位(双下肢)水肿、肝淤血(肿大伴压痛)、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常提示体循环淤血;甲状腺肿大需注意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常提示脑卒中。
辅助检查:
①心血管生物标记物:心肌肌钙蛋白I/T(cTn I/ T)是心肌损伤标记物,其升高除对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AMI)的诊断有明确意义外,对非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ute coronary syndrome, ACS)伴或不伴有HF的房颤患者的病死率和再住院率均有预测价值[
②凝血功能:对于急性房颤患者的缺血与出血风险评估是必要的,也是指导抗凝治疗的基本指标,需常规动态检测。D-二聚体对疑似肺血栓栓塞(低风险)的阴性排除价值较高。
③动脉血气分析、乳酸与血电解质:动脉血气分析对于呼吸衰竭诊断和分型有重要价值,并提供酸碱平衡失调等关键信息,是判断急诊房颤患者病情严重程度、指导治疗的必要检查之一。高乳酸血症多提示组织缺氧,且在器官功能障碍早期即可出现,并与急重症的严重程度和不良预后密切相关,也可作为反映组织低灌注的替代指标。
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或高钙血症,既是急性房颤发生的诱因,也是房颤治疗药物选择的参考(此时当谨慎使用洋地黄类药物)。
④甲状腺功能: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是房颤的常见原因,应常规检测甲状腺功能。
⑤影像学检查:超声心动图或必要时经食道超声心动图(transesophageal echocardiography,TEE)可准确评价心脏形态、结构、运动与功能[
胸部X线能为HF、肺炎、气胸、胸腔积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anry disease, COPD)等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提供依据。若患者病情与检查条件许可,可尽早行肺部CT扫描,以全面了解心肺影像学改变。若高度疑似肺血栓栓塞,可行肺动脉CT造影。
疑似脑卒中者,尽早行脑CT扫描,患者条件允许,可行核磁共振(MRI)检查,有助明确诊断。
⑥其他:部分实验室检查有助于综合评估患者病情与预后,如全血细胞计数、血尿素氮、血肌酐、肝功能、血糖等。怀疑合并急性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完善降钙素原检测。此外,还应注意老年房颤常伴随的几个心电现象,如窦房结功能受损、房室传导阻滞等。
(2)症状严重程度评估:房颤症状的严重程度也是选择临床治疗决策、评价治疗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且与患者预后有关。
目前对房颤症状严重程度的分级,欧洲心律学会(EHRA)推荐EHRA症状评分(见
EHRA症状评分
评分 | 症状 | 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
---|---|---|
1 | 无症状 | 房颤不引起任何症状 |
2a | 轻度 | 正常日常活动不受房颤相关症状影响 |
2b | 中度 | 正常日常活动不受房颤相关症状影响,但患者受到症状困扰 |
3 | 严重 | 正常日常活动受到房颤相关症状影响 |
4 | 致残 | 无法从事正常日常活动 |
注:EHRA:欧洲心律协会。评估AF相关6个症状:心悸、乏力、头晕、胸痛、呼吸困难、焦虑对患者日常活动的影响程度。EHRA 2a级和2b级通过评估症状是否影响患者功能进行鉴别
(1)血栓栓塞风险评估:无论何种类型房颤都会明显增加血栓栓塞风险。基于瓣膜性房颤(中到重度二尖瓣狭窄、人工机械瓣植入)患者发生栓塞风险很高,各指南均建议抗凝治疗,目前血栓栓塞风险的评估均针对非瓣膜性房颤(non valvular atrial fibrillation,NVAF)患者。
房颤增加栓塞/卒中风险的危险因素很多,有不可干预的因素和可干预的因素,此外,还包括一些影像学因素以及血液生物标记物或尿的异常(
房颤增加栓塞/卒中风险的危险因素
不可干预的因素 | 可干预的因素 | 其他(部分可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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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高房颤负荷/房颤持续时间长 |
影像学因素(如心肌肥厚、左心房扩大[≥4.7 cm]、左心耳低流速等) |
注:eGFR:估测肾小球滤过率;BMI:体质指数
CHA2DS2-VASc评分用于NVAF的卒中风险评估,得到众多研究的验证和指南推荐[
CHA2DS2-VASc [-60]评分量表
危险因素 | 积分 |
---|---|
充血性心衰/左心室功能不全(C) | 1 |
高血压(H) | 1 |
年龄≥75岁(A)[亚洲人群≥65岁] | 2 |
糖尿病(D) | 1 |
卒中/TIA/血栓栓塞病史(S) | 2 |
血管疾病(V) | 1 |
年龄65~74岁(A)[亚洲人群≥60~64岁] | 1 |
性别(女性)(Sc) | 1 |
总积分 | 9 |
注:左心室功能不全:临床HF、中-重度左室功能不全的证据(LVEF≤35%)或肥厚型心肌病;高血压:高血压病史(含药物治疗中);糖尿病:接受口服降糖药和/或胰岛素治疗、空腹血糖>125 mg/dL (7 mmol/L);卒中:缺血性脑卒中、肺栓塞或外周动脉栓塞,不含腔隙性脑梗塞;血管疾病:血管造影明显异常的冠状动脉疾病、既往心肌梗死、外周动脉疾病、主动脉斑块。
相较于CHA2DS2-VASc评分只纳入临床指标,ABC卒中风险评分纳入生物标记物cTn I / T、利钠肽,同时包括既往病史、年龄等临床信息[
房颤患者血栓栓塞风险是动态变化的,不少低危房颤患者在阵发房颤发生后1年会出现1个以上非性别的CHA2DS2-VASc危险因素,且随年龄增长风险逐渐增加[
(2)出血风险评估:当房颤患者开始抗凝治疗时,就要评估出血风险。抗凝药物出血的危险因素包括不可干预因素、部分可干预因素和可干预因素(
抗凝药物出血的危险因素
不可干预的因素 | 部分可干预的因素 | 可干预的因素 |
---|---|---|
年龄>65岁 |
衰弱伴或不伴跌倒高风险 |
高血压 |
CrCl:肌酐清除率;VKA:维生素K拮抗剂;INR:国际标准化比值;TTR:INR处于治疗目标范围内的时间
HAS-BLED评分最高分为9分,评分≥3分提示出血风险高,≤2分为低出血风险者(见
HAS-BLED评分
临床特征 | 评分 |
---|---|
未控制的高血压(H) | 1分 |
肝、肾功能异常(A) | 各1分 |
卒中(S) | 1分 |
出血史或出血倾向(B) | 1分 |
INR易波动(L) | 1分 |
老年(如年龄>65岁)(E) | 1分 |
药物或嗜酒(D) | 各1分 |
最高分 | 9分 |
注: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肝功能异常:肝硬化,或胆红素>2倍正常上限,谷丙转氨酶/d门冬氨酸转氨酶>3倍正常上限;肾功能异常:透析或肾移植或血肌酐≥200 μmol/L;卒中:既往缺血或出血性脑卒中;出血史:既往大出血史或贫血或严重血小板减少;INR易波动:INR不稳定,在治疗窗内的时间<60%;药物:合并应用抗血小板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药;嗜酒:每周饮酒超过8单位酒精(每单位约8 g酒精)
此外,评估房颤患者出血风险的工具还有HEMORR2HAGES评分[
(3)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之间的平衡:房颤患者缺血/卒中与出血风险具有许多相同的危险因素(如高龄),出血风险高的患者常常缺血风险也高,这些患者接受抗凝治疗临床获益很大,仅出血风险评分高不能作为抗凝治疗的禁忌证,有抗凝治疗指征的患者仍应接受抗凝治疗[
急性房颤的治疗首先在于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房颤,选择紧急直流电复律,也可酌情先静脉应用具有控制心室率作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减慢心室率,同时积极处理可逆性诱因如低血容量等,期待在较短时间内血流动力学有所好转,若疗效不好,行紧急电复律[
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急性房颤,急诊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1)及早查明急性房颤可能的病因或诱因并积极处理;(2)控制心室率或复律(节律控制)以减轻房颤相关的症状及改善心排血量;(3)抗凝与防治卒中等血栓栓塞风险。
病情相对稳定后,遵循ABC路径综合管理(
不管房颤类型如何,心室率控制都是急性房颤治疗的基本部分。心室率控制可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减轻或缓解症状,使部分患者的心功能得到改善。药物控制心室率的成功率约80%[
新发作的房颤有着较高的自行复律的可能[
针对持续性房颤治疗策略的选择,AFFIRM研究和RACE研究[
急性房颤的心室率控制应以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稳定和病情改善为目标,其后,心室率控制的最佳目标需要全面评估房颤的类型、年龄、症状、基础疾病及心功能等,可选择严格心室率控制(静息心率<80次/min)或宽松心室率控制(静息心率<110次/min)。理论上,心室率较慢时由于心室充盈时间延长可获得更稳定的血流动力学状态,罹患心动过速相关心肌病的风险减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通常需要较高的心率来维持身体活动的生理需求并防止HF的发展。此外,严格的心室率控制往往需要更大剂量的相关负性频率的药物应用,在急性房颤状态下较大剂量的负性频率的药物可能会带来负性肌力和低血压的影响。RACE研究将接受心率控制的研究对象按照静息心率<80次/min和≥80次/min分为两组,前者发生心血管事件、HF、血管栓塞、出血、安装起搏器和药物严重副反应等终点事件比例为23%,后者为17%,结果表明,预测患者发生主要终点事件的独立因素不是心率快慢,而是是否患有冠心病、有无中断抗凝药物治疗等[
急性房颤伴快速心室率且症状明显的患者,应首选静脉给药控制心室率,待心率相对稳定、症状改善后改为口服[
心室率控制常用药物及用法
药物 | 静脉给药剂量 | 常用口服维持剂量 | 禁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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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受体阻滞剂 | |||
酒石酸美托洛尔 | 2.5~5 mg,5 min后可重复给药,最大剂量20 mg | 25~100 mg/次, 2次/d | AHF(伴急性肺淤血/肺水肿)、支气管哮喘、COPD患者禁用。 |
琥珀酸美托洛尔 | 无 | 23.75~190 mg/次,1次/d | |
艾司洛尔 | 0.5 mg/kg,1 min内静脉注射,随后0.05~0.3 mg·kg-1·min-1维持治疗 | 无 | |
阿替洛尔 | 无 | 25~100 mg/次,1次/d | |
比索洛尔 | 无 | 2.5~10 mg/次,1次/d | |
卡维地洛 | 无 | 3.125~25 mg/次,2次/d | |
兰地洛尔 | 一般用量为0.1 mg/kg静推1 min以上,随后0.01~0.04 mg·kg-1·min-1维持 | 无 | |
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 | |||
地尔硫卓 | 0.25 mg/kg,静推5 min,随后5~15 mg/h维持 | 60 mg/次,3次/d, |
HFrEF患者禁用; |
维拉帕米 | 2.5~10 mg静推至少5 min;如果首剂效果不好,15~30 min后可追加5~10 mg缓慢注入 | 40~120 mg/次,3~4次/d, |
|
洋地黄类 | |||
去乙酰毛花苷 | 0.4 mg,用5%葡萄糖20 mL稀释后缓慢注射,2~4 h后可重复给药,每日总量不超过1.2 mg~1.4 mg | 无 | 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预激综合征伴房颤或房扑的患者禁用。 |
地高辛 | 0.5 mg静推,可重复给药,每日最高不超过1.5 mg | 0.125~0.25 mg/次,1次/d | |
其他类 | |||
胺碘酮 | 300 mg,用5%葡萄糖250 mL配置后静脉滴注,30~60 min滴完,随后用5%葡萄糖50~100 mL稀释900~1 200 mg胺碘酮,0.5~1.0 mg/min静脉泵入维持 | 100~200 mg/次,1次/d | 甲状腺功能异常、胺碘酮过敏、二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禁用。 |
注:AHF:急性心力衰竭;COPD:慢性阻塞性肺疾病;HFrEF: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
有研究表明,在房颤伴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heart faliure with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HFrEF)患者中,β-受体阻滞剂可能并不能改善患者的预后[
洋地黄类药物主要通过延缓房室结传导来降低房颤的心室率,一般不推荐用于交感神经活性增高所致的房颤心室率增快(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当β-受体阻滞剂及NDCC无法达到理想心室率时,可考虑加入洋地黄治疗。地高辛在房颤稳定期心率控制中的作用存在争议。一项房颤患者使用地高辛的荟萃分析表明,地高辛与患者的病死率增加相关[
对于左心功能明显降低的急性房颤患者,可考虑静脉使用胺碘酮来紧急控制心室率[
房颤心室率控制药物的选择需综合评估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状态、临床症状、是否伴有并发症、以及药物的毒副作用等。必要时可多种药物联合使用以达到心室率控制目标(
HFpEF:射血分数保留的心力衰竭;HFrEF: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COPD:慢性阻塞性肺疾病;NDCC: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
节律控制是指尝试心脏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可采用电复律、抗心律失常药物(antiarrhythmic drugs, AAD)、导管消融、外科手术等方法,也可联合应用。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急性房颤患者一般需紧急电复律。
预激综合征伴发快心室率房颤,大多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急诊首选直接电复律;即使部分血流动力学尚稳定者,也应静脉注射伊布利特复律作为电复律的一种替代方式,以防异化为室颤。
房颤本身引起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是较少见的,多是由于其他潜在原因的影响或多种病理状态相互作用所导致。恢复血流动力学稳定和维护重要器官功能是房颤急诊处理的首要任务之一,但不是过分强调紧急心脏复律,以防潜在的卒中风险,尤其是对于房颤发作>48 h且未接受充分抗凝、以及具有更高血栓栓塞风险的房颤患者。因此,快速且详细地调查急性房颤发作的特点和可能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并积极治疗可逆性病因或诱因是十分必要的,如对于ST段抬高型AMI伴发房颤患者,应立即开通血管,兼具围手术期控制心室率[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发作时间<48 h的急性房颤,可直接电复律;对于房颤发作时间≥48 h或未知,且未充分抗凝至少3周的,在努力控制心室率试图改善血流动力学的同时,应行经TEE排除心房血栓后复律,若情况紧急或TEE不易实现,可立即给予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后行电复律。除了房颤发作时间<24 h的低危卒中患者外(CHA2DS2 -VASc-60评分男性0分,女性1分),电复律后均应抗凝4周,然后根据CHA2DS2-VASc-60风险评估决定是否长期口服抗凝药物[
电复律的总体成功率为90%以上。电复律导致的不良事件如心动过缓、AHF、皮肤灼伤是罕见的[
虽然AFFIRM研究和RACE研究结果曾给我们带来了关于持续性房颤治疗理念的转变,但也应该注意到,同期即有研究对其结果提出质疑[
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急性房颤的节律控制应根据房颤持续时间、临床症状以及接受抗凝状况而定(
房颤发作时间<48 h且不合并高危卒中风险,在初始充分的心室率控制基础上,亦可选择节律控制,但应评估不充分抗凝所带来的血栓栓塞风险。房颤发作时间≥48 h,如果充分抗凝至少3周,节律控制是可行的,或复律前行TEE排除心房血栓,节律控制策略亦可以选择,复律后抗凝4周,否则应采取心室率控制,并启动口服抗凝治疗,3周后再酌情复律[
对于近期发作的、心室率控制效果不好、年轻患者、合并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急性疾病诱发的、合并症较少的急性房颤优先选择早期节律控制策略。
电复律终止房颤迅速且成功率高于药物复律[
电复律前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AAD)可以提高转复成功率[
药物复律仅适用于在考虑血栓-栓塞风险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急性房颤患者。选择有转复作用的AAD应综合患者的病理与临床特征,并兼顾医生的意愿。房颤复律药物见
房颤复律药物
药物 | 用法 | 适应证 | 禁忌证与注意事项 |
---|---|---|---|
普罗帕酮 | 70 mg加入5%葡萄糖20 mL静脉缓慢推注,继之1~1.5 mg/kg静脉滴注。 | 无器质性心脏病、或伴预激的房颤患者。 | 禁用于低血压、心房扑动伴1∶1房室传导、QRS时限延长。 |
伊布利特[ |
成人体重≥60 kg者用1 mg、体重<60 kg者用0.01 mg/kg加入5%的葡萄糖20 mL缓慢静脉推注,必要时10 min后可重复。 | 无缺血性、器质性心脏病病史。 |
QTc延长(>440 ms)、HF史(有临床症状或NYHA Ⅲ~Ⅳ级),射血分数减低、ACS、低血钾/镁。 |
胺碘酮[ |
150 mg加入5%葡萄糖20 mL静脉缓慢推注,继之1.0 mg/min静脉滴注6h,其后0.5 mg/min维持18h。 | 合并HF或结构性心脏病的患者。 |
同 |
维纳卡兰[ |
首次剂量3 mg/kg,静脉注射10 min以上;15 min后,2 mg/kg,静脉注射10 min以上。 | 阵发性房颤的复律 |
收缩压<100 mmHg、近期(<30 d)发生的ACS、NYHA Ⅲ~Ⅳ级心力衰竭、QT间期延长和重度主动脉狭窄。 |
急性房颤稳定后,应联合心内科综合评估房颤的相关危险因素、心室率或节律控制以及抗凝策略等,并进一步考虑导管消融及房室结消融结合起搏治疗等。
研究显示,在维持窦性心律、改善症状与生活质量以及降低再住院率等方面,房颤导管消融是一项安全且优于AAD的方法[
当药物及房颤消融治疗失败时,房室结消融联合永久起搏器植入成为了一种有效控制心室率的选择。这个治疗程序相对简单、合并症发生率低、长期死亡风险低[
房颤尤其老年患者有更高的卒中、出血和死亡风险,≥75岁房颤患者5年卒中发生率6.9%~8.9%,病死率随年龄增加而增高[
所有急性房颤患者应用CHA2DS2-VASc-60评分评估血栓栓塞风险高、或拟复律的患者均应接受抗凝药物治疗(绝对禁忌证除外,如严重活动性出血、血小板<50×109/L、新近颅内出血等)。房颤复律前、后经过口服抗凝药充分抗凝,可明显降低脑卒中和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
新诊断房颤但未抗凝治疗或未接受标准剂量抗凝治疗的患者,若无禁忌证,可先给予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抗凝,直至经过充分评估且已经开始口服抗凝药治疗。老年患者因为出血风险,优先选择低分子肝素,但应注意其肾功能下降,需要根据肌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 rate, CrCl)调整剂量或调整用药间隔[
除非紧急抢救,房颤持续时间不明或≥48 h,在复律前应充分抗凝治疗3周即INR处于治疗范围,或根据情况使用负荷量抗凝药物后转复。经TEE检查证实左心房和左心耳无血栓者,可在充分抗凝下尽早复律。复律后,至少抗凝治疗4周。
卒中的危险因素是动态变化的,房颤发作时间<48 h患者的血栓栓塞风险也并不一定是低的,房颤发作时间>12 h被认为是血栓栓塞事件的独立预测因素[
抗凝药物包括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维生素K拮抗剂(华法林)、NOAC等。
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易于管理,作用直接、快速,推荐用于急性房颤抗凝治疗。
华法林通过抑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活化而起作用,其最大疗效大多需要连续用药4~5天后才能达到(因此,急诊复律后不宜首选华法林),停药5~7天后抗凝效果才完全消失。服用华法林时,起始量从1.5~3 mg开始,INR目标范围一般在2.0~3.0之间(>65岁NVAF患者也可考虑在1.5~2.0之间[
近年来,NOAC正逐渐取代华法林而成为房颤抗凝治疗的首选[
亚洲人群中,与华法林比较,NOAC降低大出血风险尤其是颅内出血的效果更加明显[
在开始NOAC治疗前,应对患者的卒中与出血风险、肝肾功能等临床状况进行评估,75岁以上、CrCl<60 mL/min或出血并发症的患者,应缩短随访间期[
直接口服抗凝药的特性比较
特性 | 达比加群 | 利伐沙班 | 阿哌沙班 | 艾多沙班 |
---|---|---|---|---|
前体药物 | 是 | 否 | 否 | 否 |
生物利用度 | 3~7% | 空腹66%;与食物同服,近100% | 50% | 62% |
峰效应时间(h) | 2~3 | 2~4 | 3~4 | 1~2 |
半衰期(h) | 12~17 | 5~13 | 12 | 10~14 |
代谢 | 转运蛋白P-gp | CYP450(3A4)和转运蛋白P-gp | CYP450(3A4)和转运蛋白P-gp | CYP450和转运蛋白P-gp |
排泄(非肾途径/肾途径) | 20%/80% | 66~73%/27~33% | 65~75%/25~35% | 50%/50% |
抑制凝血因子 | 因子Ⅱa | Ⅹa | Ⅹa | Ⅹa |
急性房颤常常由明确的诱因引起,如感染、过度饮酒、咖啡因摄入、腹泻、电解质失衡、药物等因素,或是继发于诸多急重症或全身性疾病,如ACS、AHF、心包填塞、COPD急性发作、肺栓塞、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对于急性房颤患者,积极处理可逆性诱因和伴发的急重症是急诊管理房颤的必要和综合的措施[
高血压、HF、糖尿病、慢性肾病等是房颤最常见的共病状态[
过去10年,房颤治疗取得长足进步,强调心血管疾病合并症的综合管理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房颤发生的血流动力学、血栓形成、电生理环境,由此降低了急性房颤发生与发展的可能性[
遵循ABC临床路径管理的房颤患者全因死亡风险、卒中、大出血、心血管死亡以及首次住院等不良事件风险均显著降低[
HF与房颤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双向关系,房颤可通过多种机制加重HF患者的临床症状,而HF恶化也可导致房颤心室率的增加,两者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一项全国性人群队列研究显示[
过快的心室率会加重HF的临床症状,带来不良预后[
节律控制是另一项改善房颤合并HF患者临床症状和预后的主要治疗措施。房颤合并HF时,如出现SBP<90 mmHg伴组织器官低灌注、或急性肺水肿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情况,需紧急同步电复律。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情况下,综合评估房颤发作时间、症状严重程度、卒中风险、基础心脏病以及有无可纠正的病因或诱因等,酌情选择电复律或药物转律,其中后者首选胺碘酮[
病情相对稳定后,对于心脏扩大、左室功能下降与房颤快速心室率相关的患者,推荐导管消融来改善心功能[
HF通常存在高凝状态,会显著增加卒中/体循环栓塞的发生风险[
近年来,心衰的药物治疗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ACEI/ARB、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钠-葡萄糖转运蛋白2抑制剂(SGLT2i)组成的"新四联"成为HFrEF的I类推荐[
房颤伴严重缓慢心室率患者,急诊可行临时起搏,以改善血流动力学和预防心跳骤停。对于少部分房颤心室率难以控制、症状严重的HF患者,房室结消融联合起搏治疗可有效控制心室率并改善临床症状,部分研究提示可改善患者的LVEF[
COPD是一种与衰老有关的慢性进展性疾病,患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研究显示,我国40岁以上成人CDPD患病率达13.7%,60岁以上患病率超过27%,男性患病率显著高于女性,60岁以上吸烟者患病率超过40%[
房颤的发生可能与COPD相关的病理生理机制有关,如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肺动脉高压、心室舒张障碍、炎症、氧化应激、药物等因素导致心房结构重塑、兴奋性增强、动作电位缩短和局部传导紊乱[
COPD出现房颤者更多具有高龄、高血压、糖尿病、HF等危险因素,CHA2DS2-VASc分数更高,全因死亡和心血管死亡风险更高[
治疗原发疾病、纠正低氧与酸碱失衡是COPD急性发作(AECOPD)合并房颤的首要治疗措施和一线方案,呼吸衰竭改善前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和电复律治疗房颤往往效果差[
COPD合并急性房颤的心室率控制首选NDCC。有研究发现,COPD患者使用β1-受体阻滞剂并未增加COPD严重程度、以及心血管死亡和全因死亡[
COPD合并房颤的节律控制治疗,无论长期预后、还是短期效应,较非COPD患者为差,但新发房颤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尝试电复律治疗[
房颤和冠心病的发病率都与年龄增长明显相关,房颤和冠心病往往共存于同一患者。大约30%~60%的房颤患者合并冠心病,其中5%~15%会经历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PCI)。房颤也是AMI期间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
房颤与冠心病共病状态的患者通常会接受标准三联治疗,即口服抗凝药以及双联抗血小板治疗(DAPT)[
三联治疗会增加出血风险。一项丹麦老年房颤患者的队列研究发现,与口服抗凝药单药治疗相比,三联治疗可使致命和非致命出血风险增加3倍[
此外,AFFIRE研究等表明,房颤合并病情稳定的冠心病患者,在心血管不良事件和死亡终点方面,利伐沙班单药治疗效果不劣于其与任一种抗血小板药物的联用[
多数研究结果显示,NOAC联合P2Y12拮抗剂治疗房颤并ACS或PCI的患者,可减少缺血事件而不增加甚至可能降低出血风险,这种新二联抗栓方案是较优化的[
脑卒中是房颤致死致残的主要原因。脑卒中广义上分为缺血性脑卒中和出血性脑卒中,对于房颤合并脑卒中的治疗取决于卒中的类型。
在NVAF患者中,缺血性脑卒中的年发生率约5%,是无房颤患者的2~7倍,而脑卒中在瓣膜性房颤的发生率是无房颤患者的17倍。不同类型的房颤(阵发性、持续性、永久性)发生脑卒中的概率是类似的,房颤相关性脑卒中占所有卒中的13~26%[
无论是急性缺血性和/或出血性脑卒中的患者都应纳入医院专设的脑卒中单元管理,以期获得更好的预后结局[
(1)再灌注治疗:静脉溶栓治疗(intravenous thrombolysis, IVT)是目前最主要的恢复血流的措施,药物包括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阿替普酶)、尿激酶和替奈普酶等。有效抢救缺血半暗带组织的时间窗为4.5 h内或6.0 h内有适应证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可改善患者的功能结局[
血管内机械取栓术是目前一线的血管内介入治疗,适用于24 h内发病的前循环近端颅内大动脉闭塞引起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2)急性期抗血栓治疗:接受抗凝治疗的房颤患者,若发生急性脑梗死有出血性转化风险,因此,一般都应在急性期暂停抗凝药物的使用[
(3)抗凝启动时间:房颤患者发生急性脑栓塞事件后,2周内再次发生脑卒中的风险是3%~5%,虽然早期抗凝可能增加脑出血风险,从心脏病学和神经病学的角度考虑,应尽快重启口服抗凝药治疗,但具体时机需要相关专家共同评估,临床决策充分权衡利弊[
对于NVAF合并急性缺血性卒中或TIA患者,应根据缺血的严重程度和出血转化的风险选择启动抗凝治疗的时机。对脑梗死出血转化高风险的患者可以推迟到发病14 d后启动,出血转化低风险的患者可考虑发病后2~14 d内启动抗凝治疗以减少卒中复发风险。NVAF合并TIA患者应立即启动抗凝治疗[
房颤合并缺血性脑卒中或TIA的患者,若无口服抗凝药禁忌,建议长期使用口服抗凝药进行二级预防,有条件的首选NOAC[
房颤患者脑出血的发生率通常较低,一般在0.1%~1%之间[
房颤合并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出血类型、出血严重程度、患者的临床特征和合并疾病等,而出血性脑卒中是抗凝和抗血小板治疗最致命的并发症。对于脑出血后存活的房颤患者,即使其有较高的栓塞风险,重启口服抗凝药治疗仍需谨慎[
妊娠期房颤的发病率是增加的。一项住院病例的调查数据显示,每10万住院孕妇中27例发生房颤[
妊娠期房颤与孕妇和胎儿的不良结果风险增加相关联,包括孕妇的病死率增加[
快室率的房颤对于母体和胎儿都会产生严重的血流动力学影响[
(1)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预激综合征伴发房颤,应紧急直流电复律。妊娠期的电复律对于母体和胎儿都是安全的,宜尽量选择低的有效电量[
血流动力学稳定、无结构性心脏病的房颤,可静脉注射伊布利特终止房颤[
孕妇接受复律治疗时,最好同时监测胎儿心电图。心脏复律后血栓栓塞事件发生风险在第1个月最高,因此,心脏复律后至少应持续抗凝4周。
(2)急性心室率控制可静脉使用β-受体阻滞剂,高选择性的β1-阻滞剂(如美托洛尔、艾司洛尔)一般是安全的,为一线选择,若其无效,可使用静脉洋地黄类(如地高辛)[
(3)妊娠与高凝状态是相关的,脑卒中和血栓栓塞危险增加,但由于缺乏孕妇特定的研究资料,其血栓栓塞危险评价与处理原则与非妊娠妇女无异。有卒中高危因素的房颤孕妇,应考虑抗凝。华法林是一线药物,其获得INR靶目标的治疗剂量应≤5 mg。由于缺乏孕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支持,NOAC被限制应用[
老年综合征是由于增龄、多器官系统损伤及功能衰退引起的一系列临床疾病症候群[
痴呆是老年房颤患者常见合并症,房颤患者痴呆发病率增加约30%[
衰弱在老年房颤患者中患病率为10%[